那年秋天,梧桐簌簌地落。yg组合因公事,去伦敦巡演。两人都穿着黑色高领毛衣,外头套着格子灰的呢大衣,戴着英伦风十足的画家帽,远远看,像极了一对漂亮的双胞胎,他们手牵着手并排走在伦敦的街道上。

他们经过了一扇玻璃橱窗。耿舟趴在那儿,盯着躺在毛毯里睡觉的一只拉布拉多目不转睛。这只拉布拉多被养得很好,毛色油亮,体型健硕,是个成年的公狗,还特别反差萌地在脑袋上扎了一个粉嫩嫩的蝴蝶结。

耿舟向来爱狗。小时候在乡下养过土狗,后来长大了考去了城里的学校,便只能和家里的狗分离,聚少离多,那只从小陪他长得的小狗长成了大狗,也变得和他不再熟悉,甚至不怎么认识他。每次耿舟一回老家,它都叫得厉害,咬着耿舟的裤脚不放他进门。

后来土狗老死了,耿舟也没再养过狗。

他成为了有名的艺人,每天忙得脚都沾不着地,再也没起过养狗的念头。可当耿舟在异国他乡,看到这条拉布拉多之后,他的眼睛就没从人家的橱窗上离开过。

叶知荫为了耿舟进去问了店主人,店主人却说这条狗被别人订了,转手不了。

耿舟虽然有点失望,但这毕竟只是件小事,是生活中的一个插曲,过去就过去了。组合巡演结束,回国的一个月后,正是耿舟的生日。

叶知荫送给了他一个生日礼物。

正是那条说什么也买不来的拉布拉多。

耿舟惊喜得不行,不停地询问叶知荫是怎么办到的,叶知荫却只是轻描淡写地解释了他这段日子联系了狗主人的事情。半年后,他通过助理之口,才隐隐有点了解,叶知荫是怎么死缠烂打才把人说服,又千里迢迢把狗空运过来的。

他当时只觉得感动,没想到重活一世,耿舟更了解了许多当年并不知道的实情。

比如。

叶知荫并不喜欢狗。他是为了耿舟才忍下来了。

耿舟先询问了叶知荫不喜欢狗的原因,叶知荫敷衍地描述了一番小时候被狗咬过的糗事,齿缝间的羞恼并不假。

叶知荫帮耿舟推着购物车,耿舟站在后头一愣一愣的。

前头那位少爷不耐烦地往后,催促耿舟上前。耿舟跑上去,微微喘着气:“我能问你个问题吗?”

叶知荫:“说。”

耿舟有点不大好意思:“你会和好兄弟一起手牵手逛马路吗?”

“……”叶知荫不明白耿舟这脑子里装了都是什么,浆糊吗?

“不会。”

叶知荫的回答干脆又毫无犹豫。

“为什么?”

耿舟好奇地问。

“什么为什么。”

叶知荫推了下耿舟凑过来的脑袋,他闻着青年清爽的洗发露味,有点心烦意乱,“同性恋才喜欢和男人牵手吧,我又不是同性恋。”

第二十五章白感动

这话是什么意思?耿舟还想继续追问,叶知荫却碰见了近期内他最不想碰见的人。

某位无业游民,畏手畏脚地推着购物车在生活区这块乱晃,经历这一出,他也算是出了名了。赵大华怕有人认出他后追着打,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,从头到脚不露出一寸皮肤,比起叶知荫的装束来,有过之而无不及。他佝偻蜷缩着身体,刻意压低自己的身高,肩上挎着一个硕大的蛇皮袋,看起来竟有点像刚进城的农村大汉,夸张又狼狈,全然没有当初“谁能比我更得志”的劲头,和耀武扬威、看不起人的气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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